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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日期 | 西元 2025/5/8 上午 12:00:00 |
* 標題名稱 | 【公告】大和投資有限公司已將本次公開收購預定總收購價金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
* 內文 | 1.事實發生日:114/05/06 2.發生緣由: 大和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川飛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代號1516,下稱「被收購公司」)普通股股份,已於民國 114年5月6日將本次公開收購預定總收購價金計新台幣64,800仟元 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第一銀行長春分行 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戶名為:「康和證券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銀行帳號「149-10-066178」,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 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之情況下,本次公開收購對價之撥付, 將由受委任機構康和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 (如經延長則為延長 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内優先以銀行匯款 方式支付予集保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 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 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集保結算所 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 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 匯費/郵資、集保/泰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新臺幣 「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