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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日期 西元 2016/9/1 上午 12:00:00
* 標題名稱 【 現股當沖提醒 】
* 內文【 現股當沖提醒 】 1.當日沖銷交易 投資人與證券經紀商約定就其同一受託買賣帳戶於同一營業日,對主管機關指定之上市(櫃)有價證券,委託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成交後,就同種類有價證券相同數量部分相抵之普通交割買賣,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 2.現款買進後未反向現券賣出 委託人應評估買入有價證券,若無法反向賣出沖銷時,屆期須另行具備足額價款辦理交割之風險。 3.現券賣出後未反向現款買進 委託人應評估現券賣出後未反向現款買進時,所發生之當日沖銷券差借券、標借或議借、交割需求借券等各項費用、強制買回還券之價格差額及其他費用,均由委託人負擔。 【現股當沖相關費率】 1.出借費率: 7% 為上限。(計算公式 : 借券當日收盤價 * 借貸數量 * 出借費率) 2.券商手續費率(借券人): 1% 為上限 。(計算公式: 借券當日收盤價 * 借貸數量 *費率) (未滿新台幣一千元者,按一千元計收。) 3.券商手續費率(出借人):借券收入 * 10% 。 ★★投資委託人從事當日沖銷交易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與風險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