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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日期 西元 2018/6/28 上午 12:00:00
* 標題名稱 台灣期貨交易所『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宣導專區。
* 內文期貨市場 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07年1月22日推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第一階段針對臺指期貨、小型臺指期貨最近、次近交割月份契約及其跨月價差實施,該措施會對可能造成價格異常波動之新進委託予以退單,例如新進買單可能造成價格向上異常波動及新進賣單可能造成價格向下異常波動之委託,請交易人注意委託回報訊息,以掌握該委託是否有被退單情形。
(臺灣期貨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