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為零股,並自 12 月 30 日起實施。

零股交易係主管機關普惠金融政策之重要措施,為提供零股投資人出借證券機會、活絡帳上 零股之運用,證交所於今(113)年 7 月 18 日公告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為零股,並自 12 月 30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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