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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違約交割?
當投資人買賣股票成交,卻未在成交日後第二個交易日(T+2)上午10點前履行交割義務,
即是違約交割。
違約交割會怎麼樣呢?
民事責任:除清償交割款項外,證券商得以相當於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向投資人收取
違約金。
刑事責任: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依證券交易法得處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以下罰金。
證券商得註銷投資人委託買賣帳戶;於未結案且未滿五年者,證券商應拒絕投資人申請開戶,已開戶者亦拒絕接受委託買賣或申購有價證券
提醒您:因申報違約資料依規定會轉知各證券經紀商,並於個人的信用紀錄留下污點, 未來也可能被證券商拒絕開戶。建議您務必留意交割銀行帳戶內之餘額, 避免忘記匯款造成違約,而影響到您的交易權益!